私人保镖其实是从古至今都存在的一个行业,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私人保镖也逐渐合法化,当然,从古时候的私人保镖到今天的私人保镖,这其中经历了很多次相关法律修订。今天,我们可以很明确的告诉大家,私人保镖绝不是打手,也绝不允许替雇主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
2010年2月3日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29条规定:提供随身护卫……的保安员上岗服务可以穿着便服,但应当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据此,"随身护卫私人保镖"开始正式成为我国保安服务的一种特殊服务形式。
私人保镖走到这一步是不容易的,自上世纪90年代起,在知名演艺人员、私人老板等某些特定高收入阶层中就已经开始出现‘私人保镖’的身影。但是,作为一种特殊的保安服务,我国相关法规一直对提供‘私人保镖’服务持谨慎的否定态度。在1989年,1997年以及2000年都先后有公安部发文规定不允许提供私人保镖服务。
然而,社会的需求使得大家开始重视私人保镖的存在了,也是经历了10年之久,2010年终于迎来了私人保镖的春天,私人保镖可以说是合法化的存在了。
即便如此,很多人仍然会对私人保镖有疑惑,认为雇主让私人保镖做什么,私人保镖就要做什么。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惯性思维。现在的私人保镖都是以防御为主,不容许主动进攻,不得携带武器。私人保镖在承接到服务任务的时候,会事先勘察场地,以防范为主,24小时保护,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私人保镖将立即做出反应,保护当事人的安全,并在第一时间报警,处理的基本原则是"防范、克制、擒拿住就可以了",不伤及无辜。
另外,不能防卫过当”是私人保镖这个行业首要的业务素质要求。私人保镖负有保卫相对人人身安全的职责,但是,他并不因此享有对第三人动用暴力的特权,如果私人保镖在保护被防卫人过程中,对加害人或第三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伤害,那么,除非构成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否则,依然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违法或刑事责任。
所以,全国各地的保镖公司都会要求私人保镖在工作中需要从防范的角度入手,防微杜渐,防止第三人的致害行为发生,而不是主动出击,对第三人造成肢体上的伤害。
现在,我们就应该明白了,私人保镖不会是雇主的打手,私人保镖这个职业也不是替人打架的职业,这是一个正规化的职业,受到相关法律保护的。我们对私人保镖的很多错觉都来自影视剧,而影视剧里面的私人保镖形象大多都是进行了夸张修饰的,现实生活中的私人保镖是一份很正规的职业,靠自己的努力解除客户的威胁从而获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