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镖公司对于海外安保能力建设探讨下
我国现行安保体系处于落后水平,保镖意识没有达到全民化,保镖意识不强,安保体系不完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造成
一、过度依赖政府保护
我国政府和国内安保企业为境外中资企业“保驾护航”,但是其提供安全的机制和能力短时间内难以满足境外中资企业个性化、高标准的安全要求。出于保护我国日益扩展的海外利益的要求,我国政府先后制定了《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规定》等一系列指导文件,新近创立的各种机制和平台大大提升了政府对境外中资企业的服务能力,也为中资公司“走出去”提供了多方面的安全指导。但是政府所提供的安全保障多侧重宏观安全管理,发布一时一事的安全预警,在事件处置中严重依赖当事国政府的能力,不可能包办企业的安保。
企业决定是否进入高风险地区时,必须进行详尽的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尤其要做好涉及利益相关方的安全评估,对各方的利益结构和已经存在的或潜在的冲突结构有很好的把握。同时,企业作为微观行为体,需要根据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以最大化保护自身利益。不仅应该考虑宏观形势问题,更需要考虑切身利益,包括如何制定周密的内部安全制度,保证员工遵守安全原则减少内部损失;如何与利益相关方打交道,协调好各方工作进程或利益关系;遇到外部安全威胁时如何应对,如何寻求有效帮助等。
企业需要有自己的安全能力。在遵守国际法、我国法律以及驻在国法律的前提下,拓展保护手段,最大化自身安全利益。
二、中资安保企业发展不足
近年来,我国安保企业“走出去”的呼声很高,大批企业顺应时代潮流,积极谋求走出国门。部分民营企业也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积极增强自身国际化和属地化水平。“引进来”即引入国际安保理念、人才、装备和管理手段等,通过嫁接快速提升安保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走出去”即走出国门,实施“属地化”战略,将中国管理、国际安保技术和属地化人才等优势相结合,在特定重点国家和地区为我国机构和其他组织提供安保服务。但受制于海外业务范围狭窄、业务能力不足以及体制上的约束,目前尚难以满足我国海外企业庞大的安保需求。
同时,国际安保是相当敏感的行业,尤其是武装安保。由于各国的分歧,国际法并没有对武装安保做出明确的规定,武装安保一般在当事国国内法律框架下进行。而在很多国家,安保行业准入复杂,有些国家还将安保技术作为准军工技术加以严格保护,且几乎所有国家对武装安保严格限制,持枪护卫一般需要申请国家许可证或者国家特批,政府对外国安保企业持有枪械更加谨慎。此外,搭建综合人才体系也是国内安保公司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现代安保大量依赖管理和各种安全技术,早已经脱离防弹背心、AK47站岗的概念。安保公司在构建自身综合保护能力方面,不仅需要大量高素质的安保人员,同时需要语言学家、医疗卫生专家、电力网工程师、土木工程师、心理学家、机械师、通信专家等各领域的人才。